中心简介组织架构
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
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,内设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。具体如下:
(一)综合办公室。主要负责党群、行政、纪检、内审、组织、人事、保密、信访、对外合作交流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。
(二)财务科。主要负责预算管理、财务核算、资金管理、财务监督等工作。
(三)保障科。主要负责安全生产、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、后勤保障管理、采购与资产管理等工作。
(四)示范服务科。主要负责中心医疗规章制度的起草与执行、示范服务适宜技术应用与推广、中心实验室运营与管理、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、医保及药事管理,承担本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工作的业务指导与质量控制,并参与“出生一件事”项目的实施等工作。
(五)科教科。主要负责参与和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妇幼健康相关研究及管理、国内外妇幼健康技术合作与学术交流、女性全周期和儿童全链路健康促进及健康管理工作、妇幼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与能力提升、妇幼卫生学科人才建设等工作。
(六)数字化管理科。主要负责妇幼健康情报整理分析政策研究和决策支持,起草妇幼健康数字化标准规范,建设和运维全市妇幼数字化网络平台,监测、收集、分析上报相关数据,组织开展统计调查,承担数据挖掘与利用等工作。
(七)妇女保健科。主要负责组织和落实全市妇女各期健康管理、婚孕一体化保健服务、生殖健康管理,组织开展相关公共卫生项目等工作。
(八)孕产保健科。主要负责组织和落实全市孕产妇风险预警、孕产妇危重和死亡管理、出生缺陷防治、计划生育技术、辅助生殖管理等,组织开展相关公共卫生项目等工作。
(九)儿童保健科。主要负责组织和落实全市0-6岁儿童全周期健康管理和全方位监测,组织开展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、神经心理发育评估与干预、出生缺陷防治等,组织开展相关公共卫生项目等工作。
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,事业编制核定为100个,其中,设正职领导2名、副职领导3名。